第123章(2 / 2)

空气中的气味——消毒水、橡胶垫、铁锈、狗粮、洗衣液、还有一个它从未闻到过的、但本能告诉它这就是“雷夫”的气味。

不对。这不是雷夫的气味。

雷夫的气味是干燥的皮革混着阳光晒透的金合欢树皮,是猎物的血腥气,是雨林里潮湿的泥土,是芬恩每天晚上趴在他身边时闻到的那种让他的心跳变得又慢又重的味道。

这个人身上没有那个味道。

这个人身上是另一种味道。陌生的,人工的,不属于草原也不属于雨林的。

金鬃雄狮的目光从杠铃身上移到雷震身上,又从雷震身上移到杠铃身上。它在看那只狗趴在雷震脚边的方式,看那只狗的尾巴摇动的方式,看雷震刚才把脸埋在狗毛里的方式。

它的耳朵慢慢地、慢慢地朝后压了下去。

不是攻击的姿态。是另一种东西。

雷震看到那双金色的眼睛。那里面的东西他很熟悉,因为他在自己的眼睛里见过。

那是不敢相信。

芬恩转过身,走了。

没有吼,没有叫,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它转过身,金色的鬃毛在空气中划出一道弧线,像一扇正在关闭的门。

它走进了健身房外面的黑暗中,鬃毛的颜色一点一点地被黑暗吞噬,先是尾巴,然后是后腿,然后是身体,最后是那颗金色的、像太阳一样的脑袋。

“芬恩!”

雷震冲了出去。

他的脚踩在健身房地砖上,跑过前台,跑过门口的地垫,跑出健身房的门——

外面不是街道。

是草原。

无边无际的、被落日烧成橘红色的萨凡纳草原。金合欢树的剪影在地平线上排成一条参差不齐的线,远处有一块巨大的花岗岩台地,空气是干燥的、滚烫的,带着尘土和干草的味道。

芬恩在草原上走。金色的鬃毛在晚风中飘动,尾巴低垂着。

它没有回头。

雷震追了上去。但他的身体不对劲。

他的腿太短了,太慢了,每一步都踩不到实处。他的脚在草原上发出人类脚步声。不是狮子的四足奔跑的沉闷撞击,是两足动物的、局促的、不协调的“啪嗒啪嗒”。

他低头看自己。

还是人类的手。人类的脚。人类的皮肤。人类的衣服。

他在用两条腿追一头四足奔跑的雄狮。

“芬恩!等一下!你听我说!”

芬恩没有停。它继续走。步伐不快,但雷震追不上。

草原的地面在他的脚下变得软烂,像雨林里那种海绵一样的泥地,每一步都陷进去,拔出来,再陷进去。他的运动鞋上糊满了泥,鞋带松了一只,鞋底打滑,跑一步滑半步。

芬恩的身影越来越小。

金色的鬃毛在落日中变得越来越亮,不是因为近了,是因为远了。远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所有的细节都消失了,只剩下一个金色的、模糊的轮廓,像地平线上最后一抹光。

“芬恩!”

雷震摔倒了。

他的脚陷进了一个鼹鼠洞里,整个身体往前扑去,下巴磕在地上,牙齿咬到了舌头,嘴里立刻涌出一股铁锈味。

血的味道。

他趴在地上,两只手撑着地面,泥巴从他的指缝里挤出来,糊满了他的手掌。

他抬起头。

芬恩停下来了。

它站在远处,距离大概有几百米——不,他不能再用“米”这个单位了,他应该用“几个狮身”“几步路”“吼一声能不能听到”这种单位。

但他现在是人类,他的脑子里只剩下“米”“公里”“米每秒”这些不属于草原的、冰冷的、精确废物。

芬恩站在那里,回过头来看他。

那双金色的眼睛隔着很远的距离看着他。太远了,他看不清那里面是什么情绪。但他能看到那双眼睛在发光。

雷震从地上爬起来。

他没有再追。他知道追不上。他用两条腿追不上四条腿,用人类的速度追不上狮子的速度,用这个不属于草原的身体追不上那个已经属于草原的灵魂。